漁船責任保險

簡介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合法使用或管理檢驗合格適航之漁船,因從事漁撈作業發生意外事故,致船員死亡、失蹤或肢體失能,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重點/特色

    • 分散被保險人營運風險。
    • 需記名,船員可隨時加退保。
    • 包括船員在其他港口因需要泊港停修、補給、出售漁貨等期間上、下船時之意外事故。

主要保障範圍

承保被保險人因從事漁撈作業發生意外事故,致漁船船員死亡、失蹤或肢體失能應負之賠償責任,提供責任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