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
  • 本公司總經理異動公告
    事實發生日
    2011/05/25
    發言時間
    2011/05/26 17:30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本公司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
    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2011年5月25日。
    二、舊任者姓名及經歷: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立義總經理
    三、新任者姓名及經歷: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葉聰煌副總經理
    四、異動情形:新任
    五、異動原因:舊任者預定2011年6月30日退休。
    六、新任生效日期:生效日暫訂2011年7月1日,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生效。
  • 揭露要保人直接投保優惠內容差異
    事實發生日
    2011/04/01
    發言時間
    2011/03/31 17:30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第10條第2款
    內容
    100年4月1日起,要保人親自至明台產物全省服務據點(含通訊處)投保並完成繳費時 ,與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間,任意汽車保險部份總保費價差約10%,住宅火災保險總保費價差約10%。
  • 商品停售公告
    事實發生日
    2011/05/01
    發言時間
    2011/03/24 13:30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第9條第11款
    內容
    有關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商品停售乙案

    1.明台產物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商品文號98.6.30明銷管字第980536號函備查)
    2.自100/05/01起辦理停售。
  • 商品停售公告
    事實發生日
    2011/05/01
    發言時間
    2011/03/24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第9條第11款
    內容
    有關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商品停售乙案

    1.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商品文號98.6.30明銷管字第980537號函備查)
    2.自100/05/01起辦理停售。
  • 商品停售公告
    事實發生日
    2011/05/01
    發言時間
    2011/03/24 13:30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第9條第11款
    內容
    有關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海外疾病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商品停售乙案

    1.明台產物旅行平安保險海外疾病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商品文號98.6.30明銷管字第980538號函備查)
    2.自100/05/01起辦理停售。
  • 商品停售公告
    事實發生日
    2011/03/01
    發言時間
    2011/03/01 13:30
    發言人
    鄭振榮
    發言人職稱
    副總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02
    符合條款
    第9條第11款
    內容
    有關明台產物旅遊綜合保險商品停售乙案

    1.明台產物旅遊綜合保險(商品文號90.08.01台財保字第0900750789號(核准))
    2.自100/03/01起辦理停售。
  • 主管機關行政處分案
    事實發生日
    2011/01/03
    發言時間
    2011/01/04 17:00
    發言人
    翁翠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諮詢電話
    (02)27725678 分機 3151
    符合條款
    第9條第3款
    內容
    1. 事實發生日: 100/1/3
    2. 公司名稱: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法令依據:財產保險業務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9條
    4. 發生緣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本公司給予要保人保費折讓,及未具招攬資格之中間人之佣金,而違反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與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5. 公司對該訊息之說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前揭事由,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等處分,是項處分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 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簽署自律公約等,俾恪守相關法令,以維護產物保險市場紀律與秩序。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