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勞動部職安署前年(民國109年)修訂「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原「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要求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但各大外送平台尚無法獲得符合保障需求、同時兼顧外送平台營運模式的保單投保。明台產險是日商三井住友海上集團的台灣子公司,具備日本外送平台良好的承保經驗,加上本案主要再保公司美商AIG參與規劃,搭配明台產險台灣市場在地服務,在同時符合法規要求及具備保單創新能力下,結合美、日、台資源跨國開發,並於5月中獲金管會保險局核准通過「明台產物外送員第三人責任險」,第一張保單已由Uber Eats投保,並將於113年6月1日生效。
明台產物保險新種保險部賴怡伶經理表示,承保範圍設計需要同步思考如何涵蓋外送員日常業務主要的風險,以及考量保險公司合理的賠款支出與理賠服務,要兼顧保險法規及外送平台營運模式需求是開發本張保單最大的挑戰。由於外送已經成為市場新興行業以及民眾不可或缺的服務,加上國內勞動法令已有相關規定,因此明台在推展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SDGs)的理念下,投入新保單開發來解決社會永續的問題。
賴怡伶經理進一步表示,本張保單有三大特色: 第一、不限運送工具,包含汽車、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步行均可理賠。汽機車依法規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故在超過強制險以上才能啟動理賠,自行車或步行事故因沒有強制險,故理賠時會由外送員自行負擔新台幣2,500元自負額。第二、採取UBI(Usage-Based Insurance)概念之破碎型保障,限定外送期間才可理賠,以更貼合外送平台營運模式,使外送平台得以加速完成法定投保流程。第三、善用數位科技,結合外送平台既有事故通報程序,增加理賠申請效率,外送員亦可透過外送平台網站方便查詢承保條件,了解保險保障範圍。
明台產物保險商業保險理賠部劉振寧經理表示,為能提供外送員完善的理賠服務,明台已完成人員培訓並設計專屬的系統平台。為避免外送員面對重大車禍可能高達數百萬元的高額求償而產生經濟困境,本張保單先以承保範圍為第三人體傷賠償責任轉嫁外送員的法律風險為出發,針對尚未納保之第三人財損或非外送期間之事故,待累積完整的核保理賠經驗,未來將再行評估。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表示,由於台灣目前尚無類似的統計資料,本張保險費率係由美、日、台三方保險與精算專家共同研究,參酌國情不同進行合理性推估,並透過再保安排來降低不確定風險。未來亦將隨理賠經驗檢視費率,以維持保障的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