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諮詢服務」活動辦法
【活動說明】

活動辦法:
凡於活動期間(民國115年4月1日至民國115年6月30日)內投保明台產險「海外旅遊險」,每人每單保費達新臺幣800元以上者,於保險期間內即享有「緊急醫療諮詢服務」資格乙次。(特殊通路TAJ、TLA除外)
※「緊急醫療諮詢服務」之「抵用碼」領取及使用方式:
本公司於核保完成後,將針對符合上述資格者,按要保人要保時提供之通訊資訊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提供要保人「緊急醫療諮詢服務」之「抵用碼」及「使用連結」。
※本活動提供之「緊急醫療諮詢服務」限於「保險期間內」使用乙次,逾期即自動失效,保戶不得主張任何權利;每次「緊急醫療諮詢服務」通話時間為15分鐘;使用本服務時若有額外諮詢之時間或次數需求,需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抵用碼兌換人及醫療諮詢人,須是同一人且應是此保單之「被保險人」,謝絕轉讓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