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無論是店面經營、場所管理或舉辦活動,若因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皆可能衍生賠償責任。透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可有效分散相關風險,降低事故發生時的財務負擔。
無論是店面經營、場所管理或舉辦活動,若因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或財損,皆可能衍生賠償責任。透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可有效分散相關風險,降低事故發生時的財務負擔。
一、 營業處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二、 活動事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 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