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事項聲明
親愛的客戶,感謝您對本公司的愛護與支持,本公司向來對於客戶權益之保護極為重視,若因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及為提升服務效率,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發布之「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將依法可委外處理之作業,委託其他機構代為處理時,除將恪遵上開注意事項外,並將遵循保險法、洗錢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其它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委外作業。
本公司委託他人處理之項目包括:
1.資訊系統之資料登錄、處理、輸出、交寄,資訊系統之開發、監控、維護,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等。
2.海外急難救助與道路救援。
3.保戶之各項通知代寄(發)。
4.保費之代收。
5.債權追償委外。
6.其它依法得委託他人處理之作業。
本公司委託他人處理事項及受託機構名稱,依「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如附件,請點選連結下載。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委託他人處理項目及受託機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