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愛車突然故障拋錨嗎?這時汽車道路救援很重要!若沒有加保汽車道路救援保險(拖吊險)恐需要自行支付汽車道路救援費用,而明台產險在投保滿足一定條件下有提供免費汽車道路救援服務,提醒各位車主們線上投保汽車險時,可以多加留意是否有達到免費道路救援的門檻,在省下保險費用的同時,若遇到需要道路救援服務的狀況時,也可為車主省下大筆拖吊費用。
常見的汽車道路救援服務項目有哪些?
只要有駕駛汽車的民眾,多少都會遇到拋錨或是沒油、沒電的狀況,這時候就需要汽車道路救援服務來協助車主,一般的汽車道路救援服務大致分為以下四種:
1. 拖救服務
車輛故障停駛時,將車輛拖至指定地點。
2. 加水/加油服務
車輛水箱沒水或汽油用完無法啟動,業者提供送水或送油的服務(汽油的費用需車主負擔)。
3. 更換備胎服務
車輛因事故造成輪胎破裂導致車輛無法行駛或持續行駛有危險之虞,可提供更換備胎的服務(車主需備有備胎及拆卸工具)。
4. 接電啟動服務
車輛如因電瓶電力不足問題導致無法啟動,提供現場免費接電服務,但如因接電會影響車輛電子儀器或是其他原因不宜接電,將採其他方式(如拖吊)處理。
※以上服務項目非保證提供,實際服務項目以各服務提供之公司為準。
汽車道路救援費用如何計算
汽車道路救援費用有幾項計費標準,以下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以小型車拖救收費基準為例,詳細資訊以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查詢載明為準。
1. 基本拖救費
自拖救地點起算,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依小型車拖救基本費率表,按照底盤高度及新車價收基本費新臺幣1,500元起,超出10公里之里程,每公里加收新臺幣50元整。
國道小型車拖救收費基準 | ||||
新車價值/底盤高度(公分) | 高度≧15 | 12≦高度<15 | 10≦高度<12 | 高度<10 |
價值≦200萬 | 1,500元 | 2,400元 | 3,300元 | 4,200元 |
200萬<汽車價值≦500萬 | 3,000元 | 4,000元 | 5,000元 | 6,000元 |
500萬<汽車價值≦1,000萬 | 5,000元 | 6,000元 | 7,000元 | 8,000元 |
1,000萬<汽車價值≦2,000萬 | 7,000元 | 8,000元 | 9,000元 | 10,000元 |
價值>2,000萬 | 14,000元 | 16,000元 | 18,000元 | 20,000元 |
2. 現場作業費
類別 | 收取費用 | 項目 |
第一類 | 1,800元 | 1.車輛翻覆 2.衝至上、下邊坡 3.撞入大車底盤 4.掉入山谷下 5.衝上護欄 |
第二類 | 900元 | 1.陷入水溝 2.後輪破損 3.後輪或四輪傳動車 4.底盤卡於凸起障礙物 5.小貨車拆除地軸或傳動軸 6.機件因素致無法以後車輪著地直接執行拖救作業 |
※同時有兩類情形發生時,取其計費較高者。
※以上各類費用不含拖救費用,拖救費按拖救計費方式辦理。
※其他輕微事故(除第一類、第二類外)不收取現場作業費。
3. 待時費
事故車輛拖至警察隊製作筆錄,拖救車等待時間,每小時以新臺幣150元計,等待期間之第1小時若不足30分鐘不予計費,超過1小時以上,不足1小時之時間已1小時計。
※小型車拖救收費價格仍以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實際收費為準。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如何獲得免費汽車道路救援資格?
目前免費道路救援資格大致上分為兩類:
- 各家發卡銀行為卡友提供
- 產險公司投保任意車險時,達一定條件下免費提供
不管是以哪種方式申請免費道路救援服務,都會有相關注意事項需要評估,並不是所有情形都是以「免費」的方式處理,為了避免理解上有落差而被額外收費,明台還是建議各位車主要多加留意其服務內容!
汽車投保獲得免費道路救援服務需達一定條件
投保產險公司的任意車險達一定條件,也可以獲得免費道路救援服務,雖然每家產險公司的條件不同,但不外乎就是任意車險的保費達一定金額、投保車體險等條件,以下以明台產險為例:
免費汽車道路救援服務條件
要保日 | 民國109年7月1日(含)起 |
任意車險保費 | 新臺幣7,000元以上 |
車齡 | 10年以下者或合約專案簽訂者 |
車種 | 車牌領用為自小客、自小客貨、自小貨3.5噸以下空車車輛(以上皆不包含機車及裝載貨物或載重之汽車)。前項所述車輛,若其車長超過 5,200mm 或車寬超過 2,100mm 或車重超過 2,500kg 者,已逾服務範圍,需議價處理,由保戶自費。 |
服務範圍 | 適用於臺灣本島地區及澎湖,但限救援車輛所能行駛、進入作業之道路。 |
有效期限 | 在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有效期限。 |
免費服務項目
- 20公里平面免費拖吊(以兩輪著地拖行)
- 免費急修服務(更換備胎、接電啟動、加水、加油但燃油費須自付)
- 理賠諮詢服務
- 其他諮詢服務
其他詳細說明及注意事項悉依《明台產險24小時免費道路救援服務》規定為主
本汽車道路救援服務為加值服務,非屬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服務內容明台產險保留修改之權利,並於網頁上公布。
為了確保能順利使用產險公司提供的免費汽車道路救援服務,強烈建議車主在使用前,和各家產險公司再次確認,以免和自己的認知有落差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汽車道路救援保險(拖吊險)
車主也可以另外支付保險費購買汽車道路救援保險(汽車保險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享有相關的服務,但由於是附加條款,所以車主必須先購買主險種「車體主險或第三人責任保險主險」才可以附加,以明台產險為例:
汽車保險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摘要說明 | |
承保範圍 | 要保人投保明台產物汽車保險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明台產物汽車保險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明台產物對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負擔或支出下列費用所致之損失,對被保險人負給付填補之責: 一、被保險汽車發生故障、意外事故或因電力用罄而致無法行駛時,拖吊救援(含全載、拖載及其他特殊處理方式)至被保險人指定或可以修復該車、補充該車電力之處所所需之救援費用。 二、被保險汽車因水箱缺水或汽油用罄,其送油或送水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但購買汽油所需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 三、被保險汽車因輪胎破裂無法行駛,其委由他人更換備胎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但備胎需由被保險人提供。 四、被保險汽車因電瓶電力不夠無法啟動車輛,其委由他人提供接電服務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 |
投保方案 | A型:拖吊救援每一保險事故最高以五十公里為限,每一保險事故之最高理賠金額為新臺幣三萬元;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金額為新臺幣三萬元。保險期間累計最多以三次為限。 |
B型:拖吊救援每一保險事故最高以一百公里為限,每一保險事故之最高理賠金額為新臺幣五萬元;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金額為新臺幣五萬元。保險期間累計最多以三次為限。 | |
C型:拖吊救援每一保險事故不限里程數,每一保險事故之最高理賠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保險期間內累積最高賠償金額為新臺幣十萬元。保險期間累計最多以三次為限。 | |
注意事項 | 1. 保險期間如累積賠償金額達到保險金額上限或累計理賠次數達約定次數時,保險契約即終止,未滿期保險費不予退還。 2. 如發生需要道路救援服務時,建議記得事先聯絡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的委外廠商前往處理,如果沒有按照以上流程,申請理賠時需要由保險公司評估。 3. 保險公司對於同一事故造成的各項救援費用以理賠一次為限,如果因為拖吊抵達的修車廠無法維修而需要移轉到第二家修車廠時(惟須拖吊到第二家修車廠前皆未將車輛放下來),還是可以申請理賠。 |
以上摘要說明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以明台產物汽車保險道路救援費用附加條款說明、解釋為準。
文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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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所提及之保險商品,除政策性強制保險外,非保證承/續保,保險公司有核保與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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