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承保因員工執行職務遭遇意外事故時,雇主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最基本責任保險。

重點與特色

    • 提供各式附加保險,亦提供雇主更全面性的保險保障,更可抵充雇主責任

主要保障範圍

本保險契約承保之險種包含下列類別,要保人依其需求,於本公司同意後擇一訂定之:

一、一般類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二、 專案類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一般類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之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前項所稱之受僱人,係指在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被保險人服勞務,並接受其給付報酬且年滿十五歲之人。 被保險人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超過前述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部分為限。
前項所稱之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係指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應投保「月投保薪資」所計算之應給付金額,不論被保險人是否為受僱人投保或受僱人自行投保,均應計算之。

專案類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之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於本保險契約所載之勞動場所內執行承保工作之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超過前述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部分為限。
前項所稱之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係指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應投保「月投保薪資」所計算之應給付金額,不論被保險人是否為受僱人投保或受僱人自行投保,均應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