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險

簡介

適用各類電子設備,包括電腦或電子資料處理設備、實驗室用研究設備、醫療設備、通訊系統、以及太陽能板設備等,目的為保障電子設備之安全。

重點/特色

  1. 承保對象:設備之所有權人、承租人
  2. 承保標的:電腦或電子資料處理設備、醫學電氣或放射線機、核子斷層掃描儀、電話交換機、無線電雷達通訊系統、電子顯微鏡、電視攝影、錄影設備等。
  3. 可附加項目:電腦外在資料儲存體損失險、電腦額外費用險
  4. 基本保障不含天災及竊盜所致之損失,建議放置於室外的可以附加條款形式加保這類風險。

主要保障範圍

凡承保設備在保險單所載處所,於保險期間內,因突發而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除保險單載明不保者外,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主要承保危險:火災、爆炸、閃電、雷擊、碰撞、傾覆、操作錯誤,包括經驗不足、疏忽或惡意破壞。